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保护生物多样性取得成效
4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获悉,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成效。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围绕秦岭古树名木保护、秦岭核心保护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法律监督。在办理涉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中,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林业、水产、公安环食药支队等部门协作配合,统一司法理念,破解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司法难题。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并重,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引导涉案当事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通过原地修复、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已建立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等多个生态保护共建基地。
2020年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案件25件38人,起诉273件366人,立案监督21件2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检察建议书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36人,支持环保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
(记者 杨扬夏子 通讯员 张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