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
8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召开“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并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授牌。
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将以生态优先、最严密法治、共享共治和预防优先为原则,以成立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共同搭建司法协作沟通平台,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拓展团队共建形式。
据了解,建立诉前协同止纷机制,压实诉源治理责任,促进涉生态纠纷多元化解;建立诉中协同解纷机制,设立生态保护协作站点,部署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拓展司法保护协作范围;建立执行协同保障机制,加大生态保护案件执行力度;建立协同多元治理机制,延伸司法审判服务职能,强化外部联动沟通配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协同普法宣传机制,擦亮生态保护宣传名片。
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还在西安部分区县法院的沿山、沿河、文化遗址附近的8个人民法庭,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
(记者 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