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深化诉源治理 促进多元共治

今年以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43.27万件,同比下降4.58%;新收一审行政案件6150件,同比下降12.89%;诉前调解案件33.09万件,同比增长133.03%。

治理格局在哪里形成

工作就发力到哪里


“这么长时间的纠纷,法院帮我们解决了。”近日,子洲县水地湾乡米家墕村的村民拿到司法确认书后激动地说。

2017年,该村村民与某企业之间达成投资协议,合同期满后,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向村民一次性返还投资款。

一边是等待投资回报的村民,一边是面临资金困难的企业,为妥善处理这些群体性纠纷,避免发生大规模涉诉风险,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农业农村局、镇政府等部门深入村镇,面对面调解,现场进行司法确认,一个半月时间就化解了1200余起涉农涉众矛盾纠纷。

这是陕西法院推动建立诉源治理大格局的一个缩影。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体系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说。


2023年年初,陕西高院成立调研组,先后赴贵州、山西、浙江等地考察,推动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推动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诉源治理工作会议,法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等部门参加,凝聚全省诉源治理合力。

“对内,我们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陕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介绍。

陕西高院对全省法院诉讼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分析,发现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事关就业民生和营商环境的纠纷案件量大、矛盾集中。针对上述纠纷类型,陕西高院积极与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等25个部门建立联动协同机制,推动归口管理,明确各方责任,着力发挥府院联动的有效作用。


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也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府院联动,建立相关机制,全省中院共签订府院联动机制文件124份,基层法院共签订府院联动机制文件347份。

为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性,陕西高院充分发挥“指挥棒”考核作用,建立完善各市(区)和各中院诉源治理考核机制。

“目前,诉源治理已纳入平安陕西建设考核,我们积极报请省委政法委,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组织保障、推进落实等指标在平安建设综合考评中的分值和权重,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更富成效。”陕西高院立案庭庭长王永林介绍。

与此同时,陕西高院在重点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中为诉源治理设置了“推动建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和安排部署”“一审新收审判案件量增降幅”“诉前分流率”“调解成功率”“审判案件衍生比”5个评价指标,细化为21条评分标准,考核分值占审判质效评估考核总分值的23.7%,以考核的方式推动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中心大局的焦点在哪里

服务就深入到哪里


近日,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成功调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程某是一种大棚塑料膜收卷机的专利权人,他发现某生产厂制造、销售的产品侵犯了他的专利权,于是请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后,积极与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对接,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为行政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

“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有效破解了诉讼程序冗长、成本高、取证难的缺点,同时也为调解这种更为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提供了司法强制力保障,让当事人的诉求以更高效、更直接、更便利的模式实现。”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泉说。

今年以来,陕西高院聚焦深化知识产权诉源治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先后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与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等13个部门通过了《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联席会议制度》,为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贡献司法力量。


房地产及建工领域案件往往各种问题交织,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房企和建筑企业压力大,法院审理难度不断增加。

如何将此类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陕西高院按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总体要求,制定《关于纳入“保交楼、稳民生”专项借款项目案件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房地产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和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常态沟通、定期研商、府院联动,推动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从源头减少、化解房地产和建工纠纷。

“这是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结合,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的实践创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卫军表示。

某房地产公司因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在建项目停工,众多购房业主上访,并在汉中市两级法院引发近百起诉讼和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达3亿元。

为妥善化解纠纷,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该房地产公司将其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汉中中院对转让价款进行监管,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证工程顺利竣工,同时协调住建部门对售房款进行监管,将回笼资金用于工程施工。

工程完工后,汉中中院协调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将部分未销售房屋用于拆迁项目安置,并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安置房屋的查封,将一定比例的回笼资金优先支付与涉案房产相关的债权,其余资金用于后期工程建设。

通过府院联动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该系列人员多、标的额大、矛盾突出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诉源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省法院及时向有关部门、行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769份,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等,推动纠纷源头解决、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矛盾纠纷的源头在哪里

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李法官,我们社区里一门面房租户与房东闹矛盾很久了,我们给做工作效果不明显,你啥时候方便过来看看?”一大早,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新元就接到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求助电话。

原来,该租户从他人手中转租得到房东的门面从事餐饮,房东认为该租户经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他旅店的生意,要求其搬离。“转租费我都交过了,凭什么让我走?”租户以支付过转租费用为由拒绝腾交房屋,二人为此产生争执僵持一年之久。

李新元到现场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提出将房子转租出去的方案。

“之前社区工作人员也建议我把房子转租出去,但我找的租户房东都不满意,说仍然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租户愤愤表示。

“不是我不配合,门面房楼上是旅店,客人对周围环境要求很高。”房东也很无奈。

李新元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发现争议的焦点很明晰:房东希望租户立即搬走;租户虽然愿意搬走,但是他支付给上家的转租费太高了,如果就这样直接搬走损失太大。

“矛盾还是要就地妥善化解。”根据实际情况,李新元主动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提出了房东给租户一定补偿金,租户腾交房屋的解决思路。李新元细致指导,社区工作人员耐心调处,最终,租户与房东双方都欣然接受了调解方案,一起纠纷成功化解。

“以前遇到纠纷,我们不敢调也不会调,现在有了法官指导,调解更有底气了,法官穿上制服到现场提供法律指导,有权威性,双方都信服。”社区工作人员坦言。

社区是矛盾纠纷的多发地,随着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全面铺开,陕西省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老百姓提供触手可及的司法服务,努力让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无讼社区”创建就是其中一个创新举措,截至10月底,该院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9.78个百分点。


在农村,乡亲邻里之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在榆林市绥德县,由法院、司法所、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乡贤能人组成的“说事堂”,就专门负责处理村中百姓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

村民胡某军在自家脑畔修建蓄水池,将蓄水池的排水管延伸至胡某强家脑畔,双方由此产生矛盾,村委会多次协商未能解决。绥德县人民法院崔家湾人民法庭了解事情经过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并在当地“说事堂”调解此事,圆满解决了双方纠纷。

目前,绥德县在县、镇、村和社区已设立了357个“说事堂”,当地老百姓有事儿都愿意先到这儿来说道说道。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积极发挥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对接辖区村、镇,建立“村居微法庭”“法务庭”,依法支持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行业商会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不断扩大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半径和覆盖面,331个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各级综治中心,为基层组织解纷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全省法院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1057个行业调解、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及其他调解组织和665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流程集约化在线调解服务。

“行百里者半九十。抓好诉源治理工作,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坚持不懈以法治方式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韩德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