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扎实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条例

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扎实开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安委会2023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全面学习《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更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部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戒毒所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学习《条例》。省汉中、省新周、省延安等戒毒所召开全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组织干警职工结合本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加强干警职工学习理解深度。省榆林、省渭南戒毒所邀请行业专家举办专题学习讲座,拓展干警职工安全知识广度。省长安、西安市戒毒所充分利用场所内电子屏、宣传展板等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省眉县、省汉中、省长安、省女戒毒所扩大学习宣传范围,向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戒毒人员发放学习资料,提高场所全员安全意识。

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各戒毒所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省虢镇、省宝鸡等戒毒所积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增强事故预防、自救互救、安全事故处突能力。省延安、省枣子河戒毒所,以及省西安戒毒康复所对所区物业、燃气、电力设施,重点对电动车充电飞线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省长安、省汉中、省眉县戒毒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整改,加强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燃气、消防等方面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强化整改效果,确保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