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优质资源集聚更好服务向西开放
陕西涉外法治工作迈出新步伐
8月13日上午,满载着55个集装箱光伏组件的X9043次中欧班列从西安国际港站缓缓驶出,开往阿塞拜疆巴库,标志着中欧班列(西安)自2013年开行以来累计突破3万列。
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会同西安市有关部门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班列+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助力陕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示范区充分利用区域外贸资源,联动中欧班列平台公司陆港多联公司、自贸港公司等,在中欧班列线上订舱平台嵌入了司法云服务板块,打通了法律服务机构线上业务平台对班列订舱平台的数据端口,组织入区法律服务机构为需求主体提供实时法律咨询和域外法查明服务,已成为陕西西安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重要的线上对外窗口。
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和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已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基地。
2024年7月,陕西省委批准在省司法厅设立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协调推动全省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8月,陕西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挂牌成立。
今年6月,经陕西省委批准,设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全省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年来,在省司法厅的统筹推进下,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涉外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陕西涉外法治工作迈出新的步伐。”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副厅长何礼红介绍道。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
基于此,今年以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陕西省司法厅组织起草全省涉外法治工作规划,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规章制度,提高涉外执法司法水平,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为推动全省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指引。
同时,陕西省司法厅认真落实《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吸引各类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示范区集聚,推动形成以诉讼、仲裁、调解、人才培养及外国法查明等为核心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高地。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离不开精准有力的务实举措。为此,陕西省司法厅开展全省涉外法治工作调研,为陕西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同样离不开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一年来,陕西举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领计划”培训班9批次,累计培训6000余人次;派员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等,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此外,陕西依托教育科研大省优势,在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等学校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效。
随着涉外法治工作队伍的不断壮大,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陕西通过建立“法企对接”机制,组织涉外律师、仲裁员等从风险管控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降低了企业涉外投资、贸易风险和法律服务成本。
近年来,陕西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先后组织开展“外经贸企业法律服务座谈会”“送法入企”等活动2000余次,服务市场主体10万余家。
一项项务实举措、一串串亮眼数字,生动诠释了陕西涉外法治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领导下,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效,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为共建‘一带一路’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