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出台“十条措施”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为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新台阶,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十条措施”,明确加强基层检察院基础建设的工作任务,凝聚抓建合力,破解发展难题,推进基层检察院创新发展。

“十条措施”以全省先行示范院、省检察院重点联系院抓建为着力点,优化了省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联系指导包抓分工,明确建立基层院问题反馈解决机制,提出推进特色“小院”建设要求,就提升履职能力、优化结对互学共建模式、搭建互学互鉴平台,以及加强“一院一品”建设、优化差异化考核评估体系等工作作了进一步细化。

按照“十条措施”要求,省院班子成员带领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市、县级检察院调研,引导先行示范院、重点联系院找准各自发展特色及目标定位,以及亟须解决的问题及薄弱点,共同制定指导帮扶措施,建立“一院一档”帮带清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基层院创新发展。

“十条措施”还要求,聚力打造“秦检”品牌矩阵,引导全省基层检察院赓续红色血脉,依托当地人文资源禀赋创建特色品牌,明晰发展目标路径,推动高质效履职;优化“小院”提升工作措施,结合“小院”人员结构特点,探索开展“全科式”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培养,推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模块化作战”,提升一体履职效能;发挥先行示范院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开展“云共建”结对联学,推动全省基层检察院加强政治建设、强化队伍素能、深化管理赋能,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