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首次为未羁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018年2月6日,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帮助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首例因取保候审未羁押犯罪嫌疑人提供认罪认罚从宽法律帮助。
整个帮助过程中,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双认从宽"的权利义务,在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和基本犯罪事实情况后,法律帮助律师结合该案实际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和讲解,使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认识到触犯国家法律给受害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促进其日后积极改造,争取重新回归社会。最后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米浩源向犯罪嫌疑人解释"双认从宽"制度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媛为犯罪嫌疑人宣读"双认从宽"权利义务告知书
法律帮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宣讲法律知识并制作谈话笔录
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法律帮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一环节,分为羁押人员和未羁押人员两种。我区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累计办理案件156件,此次是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为符合刑事案件"双认从宽"制度的未羁押人员申请提供法律帮助。此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公诉机关的申请对更多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促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杨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