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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勉县法院:庭审教育划红线 预防犯罪是重点

3月26日下午,勉县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勉县国税局组织干部、职工及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共80余人参加旁听,并接受现场庭审警示教育。勉县法院还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庭审视频直播。

被告人陈某系某公司法人代表,在2016年12月的一天,接到陌生男子李某的电话,声称其可以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两人随即加为微信好友,并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返点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陈某认为既然增值税发票是真实的,自己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利益,抵扣自己公司税款。于是便让李某给自己开了一张金额为8702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发票后陈某将信将疑,把增值税发票转交代理记账单位会计在勉县国税局申请认证抵扣。不久,勉县国税局将抵扣税款12643.93元返还至陈某公司的税务账户。事后,获得税款的陈某很高兴,向开票男子支付了3400元返点费。

案发后,陈某将骗取的抵扣税款及滞纳金全部退还了勉县国税局。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十分懊悔,只因其法制观念淡薄,一时糊涂,误入了歧途,追悔莫及,当庭认罪。但为时已晚,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审判。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人员均表示,自己触动很大,这是一次别开生面法治教育和思想警示,让自己深刻认识到合法经营、管理涉税事宜的重要性;同时勉县国税局领导也表示,勉县法院通过庭审活动,普及了日常涉税、涉票犯罪的法律知识,敲响了企业合法经营的警钟,重申了涉税行为的红线。企业要健康经营,离不开遵纪守法,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在企业经营和税务管理活动中,依法纳税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涉税从业人员都应树立法治思维,在思想上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忠于法律,铸立思想防线,严守法律红线。

(勉县法院 杨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