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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适用!西安市莲湖法院要素式行政判决书合并审理两案

日前,记者了解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庭审及审判文书改革新思路。首次适用要素式、表格式行政判决书,以简易程序合并审理两件劳动争议案件,使案件办理简化提速。

近日,莲湖区法院行政庭受理了西安市某中学诉曹兵(化名)、徐伟(化名)劳动争议两起案件。案件受理后,经主办案件法官宋宏凯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无异议,仅对仲裁裁决结果存争议,于是,宋宏凯对两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合并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及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法官对双方的证据及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当庭予以确认,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围绕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辩论、最后陈述。针对案件特点,主审法官宋宏凯适用要素式行政判决书,在判决书中事实和证据认定部分采用要素式书写方式,即填写劳动者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工作年限、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原因、仲裁申请时间、裁决时间、裁决结果等十一项要素,案情事实一目了然,最后在本院认为部分引用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进行论理,作出判决结论。
法官宋宏凯介绍,要素式判决书案情事实叙述简洁明了,论理清晰,克服了传统判决书叙述繁琐、论理冗长的弊端。(记者 刘鸯 通讯员 詹保余 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