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法院:多方取证能动司法 明察秋毫守护公平
近日,陈某为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审监庭送来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感谢办案法官明察秋毫,公正裁判,对法官耐心细致、深入调查的办案精神竖指点赞,对法院维护公平、主持正义的审判职能拍手叫绝。
王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因琐事发生打架,陈某在王某面部打了一拳,致王某受伤,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左侧第8、9肋骨骨折。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某诉至岐山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武亚妮发现冲突发生前三天,原告王某曾在三轮车上刹麦捆时,由于绳子断裂从车上摔下,导致胸部受过伤。那么诊断的肋骨骨折是否系被告陈某的行为所致,对于处理本案将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原告王某只提交了派出所询问笔录中对其有利的证据,其余证据未予提交。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处理纠纷,承办法官主动出击,走访了原告王某从三轮车上摔伤后就医的主治医生,并在岐山县中医医院、凤鸣派出所和相关证人处调取了大量的证据,查明原告王某的肋骨骨折并非被告陈某的行为所致。最终该案在判决时,剔除了治疗肋骨骨折的费用。案件宣判后,原告王某不服提出上诉,宝鸡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回顾本案的审理过程,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出击、能动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调查取证作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多方奔走,明察秋毫,还原了案件事实真相,赢得了当事人称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周原 通讯员 武亚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