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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回访让公益诉讼开花结果

(通讯员  周瑾玲)2018年4月11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会同黄龙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及黄龙县林业局白马滩林场的工作人员对2017年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毁坏黄龙县林业局白马滩林场4小班、11小班防护林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林地修复情况进行了回访检查。

在查看完黄龙县白马滩林场补植方案等情况后,一行人又前往补植地点对补植情况进行检查。补植的地点位于半山腰,山路陡峭崎岖,一行人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爬上了目的地。干警们认真的查看了补植的每一株油松树苗,这次白马滩林场共补植油松树苗500棵,补植的树苗除个别由于前几日大风刮得有些倾斜外,其余树苗长势良好。白马滩林场的屈场长表示:今明两天有雨,这及有利于补植成活。天晴以后他们林场将组织职工对补植的树苗进行扶正、抚育。确保树苗成活。副检察长周扎根望着这片补植好的林地,感慨的说:守绿、复绿、护绿,保护生态是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的共同重任,今天看着这片幼树林,我们看到希望,看到了未来,希望两家能够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好我县的绿水青山。

2017年12月26 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的冯某某毁坏黄龙县林业局白马滩林场4小班、11小班防护林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求得到了法院全部支持,被告冯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又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案全市尚属首例,我院抓住这一有利战机,在二、三月份多次深入案发乡镇,以案释法,开展保护生态法制教育,真正做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教育、纠正社会面的良好效果。今天对补植情况的回访,更是为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真正能够得到实效,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