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运用“3+2+3”快速办案模式快速办结危险驾驶案件
近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在莲湖交警大队巡回法庭对三起危险驾驶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0多名司机代表旁听了本次庭审。
这是莲湖 “3+2+3”快速办案模式推出以来开庭审理的首批案件。4月17日,莲湖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快速阅卷,在认为三起案件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迅速启动“3+2+3快速办案模式”办理案件。于受案当日到达看守所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检察官及时通知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帮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由律师在最短时间内送达检察院。检察官于次日认真审查了案件所有卷宗材料,运用菜单式审查报告模板快速完成法律文书制作,将三名被告人起诉至莲湖区人民法院,整个审查起诉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顺利完成,此时距离案发仅仅过去了六天时间。
本次推出“3+2+3”快速办案模式,是莲湖区公检法司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的有益探索,即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3日内完成侦查,检察机关2日内提起公诉,法院3日内完成审判。在原有速裁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保证及时正义的实现。
(莲湖检察院 呼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