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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在押人员讨薪

“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帮我要回工资让家里渡过难关,我一定好好改造,不辜负你们的期望。”近日,汉中市勉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张某在得知驻所检察官帮自己要回了3000元工资并送到家里后,感动不已。

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羁押在勉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张某,整天愁眉苦脸,心情沉重。驻所检察室的陈为旭检察官与张某谈心,得知其家住勉县山区,家境贫寒,长期在县城的某建材公司务工。工作中,张某与公司员工李某发生纠纷并将其打伤,因而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张某家人去公司讨要工资时,公司答复让张某亲自到公司结算,这难住了还在羁押中的张某。

陈为旭了解到张某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和两岁的小孩急需用钱,随即来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后又找到被打伤的李某,详细介绍了张某的家庭情况,希望李某能够体谅张某的具体困难,让他家渡过难关。经过陈为旭检察官的耐心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给张某支付工资。随后,陈为旭到公司为张某办理了工资支付手续,并将3000元工资送到张某家中。张某得知情况后非常感动,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将来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秋侠通讯员张惠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