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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清涧:精通举证质证新指引 掌握公诉庭审主动权

 

2018年7月18日下午,我院刑事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省高检举办的《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简称《指引》)电视电话培训会议,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详细介绍了《指引》制定的背景和过程、主要特点以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公诉人在庭前审查阶段就应做好预测和准备、把握庭审主动权、有效应对庭审变化等方面所面临新挑战。《指引》的出台,是建立完善多层次诉讼体系的需要,它着眼于构建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当庭指控证实犯罪为核心,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提升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水平,对举证质证的概念内涵、目标任务、遵循原则、基本要求、一般方法等作了规定,为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后,刑事检察部部长白军生要求每位公诉人认真学习《指引》内容,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类举证质证方法,证明公诉主张,有效反驳辩解,掌握庭审主动权,让《指引》真正成为公诉人审查起诉和出庭举证质证的新利剑,有力指控犯罪。

( 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惠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