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潼关:遵循法定程序 简化办证环节
“这么方便,只用一个人来就可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啦!”近日,前来办理继承公证业务的李大爷这样感慨道。
原来 ,李大爷说的“一个人”是指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单独一个人前来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一万元的遗产继承。以往的遗产继承,无论财产的多少,均需要继承人全部到场,这给在外工作的群众着实带来了麻烦,往往一个很小的继承额,办理业务的群众要从外地急忙赶回来,这样无形中就加重了办理成本。
基于这种情况,潼关县司法局公证处按照中国公证协会颁布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针对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一万元,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单独一人或数人,带齐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同时签署承诺书,可以先行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在领取存款后,负责保管并其他继承人依法进行分割。这样,无需所有的继承人都必须到场,为群众提供便利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公证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办证环节,降低了服务成本,为今后公证便民,进一步做好公证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潼关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