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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有矛盾出门无纠纷 医调中心创新调解模式定分止争

“媳妇在医院生产,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媳妇可怜。”

  “我把花圈、棺材摆在医院门口,雇闹托围攻医护人员,钱医院给赔偿了家庭又出现了矛盾,更没想到的是最后还被闹托赖上了,我可悲。”

  “哎,这事整的,医调中心经过三轮调解,才让我媳妇入土为安。”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的一名医患家属喃喃自语地向记者讲述。

  原来,其妻在医院生产中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他雇佣闹托三番五次拉横幅、摆花圈,围攻医护人员。此事件的闹托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经过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医调中心20多天的调处,医院给予患者家属一次性补偿。

  拿到补偿款后,死者的娘家和婆家又因补偿款的分配问题闹起了矛盾,调解员逐个做通双方家庭主要成员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分配方案。正当大家以为案结事了时,3名闹托在患者家闹事,家属立即求助医调中心,调解员闻讯再次出面释理讲法,闹托作罢。

  “在学习继承‘枫桥经验’的实践中,渭南市临渭区医调中心创新的‘一三三八三’(健全机制一平台、防控纠纷‘三个早’、访调案件三对接、八法七步办案件、调解效果‘三个零’)工作模式,真正达到了替患者维权、替医院解难、替政府分忧的效果。”临渭区司法局局长惠双奇欣慰地说。

健全医患纠纷调解平台

  “过去,发生了医患纠纷,患者不相信医院,为了达到目的就大闹特闹,医调中心这个平台能公平地解决医患问题,让矛盾有了缓冲的地方。”渭南市某医院工作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坦言,“现在已经见不到摆花圈、抬棺材堵门、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的事情了。”

  据介绍,临渭区医调中心设有“六室一庭”:接访受理室、纠纷调解室、专家咨询室、综合调研室、事故理赔室、公安警务室和巡回法庭,分别负责纠纷受理、咨询、调解、理赔、治安维护和诉讼裁判工作。设有医学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分别为调解工作和医患双方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撑。聘请了25名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确保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临渭区医调中心主任郝润英说:“在医调中心,医患双方可以选择由医调委进行人民调解或由卫生计生局进行行政调解,实在不行还可以选择由巡回法庭进行司法调解或判决,我们全部实行医患纠纷免费受理、免费咨询、免费化解、免费调处,使所有受理的医患纠纷都能找到解决的途径,真正实现了进门有矛盾、出门无纠纷的初衷。”

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8月6日,宋天金带10岁的儿子在医院乘电梯时,其子右小臂被电梯门夹伤。得知情况后,调解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现场调解,医方补偿患方100元医疗费,同时对患儿免费治疗,使这起纠纷很快得到化解。

  仅8月份,医调中心调解员25天走访辖区50多家医疗单位,摸排医患纠纷20余起,成功化解20起。这是医调中心“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防控纠纷“三个早”的工作缩影。

  医调中心还经常在医疗单位举办预防医患纠纷专题讲座、开展各种形式的走访摸排活动、印制宣传资料等,引导群众在发生医患纠纷后,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9月12日,居民刘兴战到区信访局反映,其嫂在渭南市某专科医院做股骨头置换手术后,疼痛难忍,无法下床,经拍片检查,股骨头处有裂纹,要求重新手术。

  获知信息后,医调中心调解员立即与信访局对接,及时引导其进入调解平台。然后,调解员到骨科医院进行调查。经调解,医方同意免费再做手术。患者息诉罢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我们医调中心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建立访调对接机制。一是医调委在区信访局派驻一名兼职联络员。二是将涉及医患纠纷的上访案件及时导入调解平台,立即进入调解程序。三是在调解过程中,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互通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信访部门。”医调中心主任助理张萍介绍说。

实现调解效果三个零

  “医生把我妻子的腿治成了残疾,我们不要钱,我要他赔条腿,让他也变成残疾。”患者杜女士的丈夫气愤不已。

  杜女士因交通事故住院,医院检查诊断为右腿骨骨折,出院后右脚疼痛难忍,无法下地。经其他医院检查,初诊医院漏诊了右跟骨骨折,导致患者右腿终身残疾。杜家人愤然卸走医院的牌子,纠集50多人围攻主治医师,并准备用推土机推倒医院门诊楼。

  医调中心立即协调公安机关现场处置,驱散闹事人群,引导医患双方进入调解平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医调中心处理的棘手案例之一,这样的案例均通过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八种调解法”和“七步工作法”进行有效调解,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八种调解法”分别是:分类调解法、提前介入法、先处后调法、明确责任法、联合调解法、延伸调解法、模糊调解法、暖心调解法。

  在调解的过程中,医调中心总结出的受理登记、听取陈述、制定调解方案、调查核实、认定责任、协商调解、签订协议的“七步工作法”,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

  临渭区医调中心成立5年多来,共调处、咨询、化解、引诉医患纠纷460起,实现了医患纠纷“零上访”、调解案件“零投诉”、医患矛盾“零上交”的目标。

  临渭区调解中心于2014年8月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7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医调中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调防结合,抓早抓小、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医患纠纷化解实效。”渭南市司法局副局长薛宏志对临渭区医调中心工作给予赞许和肯定。


  本报记者    台建林

  《法治周末》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张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