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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汉中市汉台检察再发力

汉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宗营镇上街村316国道东侧,褒河水库南干渠东西两侧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排南干渠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污染渠中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该院认定宗营镇政府对辖区上街村存在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未依法履行污染防治职责,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19年3月21日,该院向宗营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法律规定,对上街村存在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宗营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对南干渠中的固体垃圾进行清理,立项对该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向周边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告知书,并确定专人开展南干渠河段日巡查。

下一步,汉台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该地的整改情况,并对相关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随时跟进监督,确保污染问题得以解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守护好这方水土,该院将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汉台区检察院   朱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