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检察院: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利益
(通讯员 李晓瑞)6月5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里举行了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向3名举报人发放公益诉讼举报线索奖励金,三位获奖人异口同声地表迖了这样的共识。这是全市发放的首批公益诉讼举报奖金。
奖励发放现场,楚俊玲副检察长首先向举报人表达了对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感谢,并宣讲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解读了该院《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奖励办法》。根据举报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和案件效果等因素,该院分别给予3名举报人不等金额的奖励金。某市场擅自占用公共绿地案,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后法院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该院奖励举报人张某3000元;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未批先建案,经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该项目重新选址建设,该院奖励举报人李某2000元;某小区违法建设案,经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拆除了违法建设,该院奖励举报人徐某1000元。
2018年9月,为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利益的保护,该院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奖励办法》,对社会公众实名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此次举报奖励金的兑现是对举报人的充分肯定,有力引导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今后该院将会加大对公益诉讼举报人的奖励力度,欢迎广大群众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参与社会公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