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留坝法院:财付通账户被冻结 “老赖”主动现身缴案款
近日,留坝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财付通账户,圆满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2015年5月,赵某某等人因琐事与刘某发生纠纷,后赵某某用扳手击打刘某额部,造成刘某轻伤一级。2016年12月,赵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留坝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赵某某于2016年12月7日前分三次共向刘某支付赔偿款30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某通过主动履行、法院强制执行,共履行28000元后再无音讯。刘某又于2018年8月3日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剩余2000元赔偿款,该院再次立案,并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其下落不明,该院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现状,依法给予刘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元。
2019年5月13日,该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发现被执行人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并依职权恢复执行,依法对赵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冻结其银行(包括互联网金融)账户,强制划拨其存款1103.56元。赵某某发现自己处处受限,连微信钱包账户(财付通)也被法院冻结,迫于压力,其主动与该院联系,真诚悔过,并积极缴纳了剩余案件款896.44元。这起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因被执行人收入低、履行能力差,且下落不明,执行工作难上加难,一度陷入僵局,但该院能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开辟远程冻结财付通账户促履行的执行新途径,锲而不舍、几经周折,使这起案件圆满执结,并将执行到位的2000元案件款冲抵垫付款,汇入该院执行救助金账户。
(留坝法院 薛高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