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促进家事审判 守初心家庭破镜重圆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旬邑法院利用多种措施,审结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事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原告郑某与被告覃某结婚已经5年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常因琐事发生争吵。郑某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覃某离婚,女儿由郑某抚养、儿子由覃某抚养。
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院受理后,郑某向本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覃某经常对她实施家暴,醉酒后对子女态度蛮横,导致孩子都很害怕父亲。法官接到申请后,及时向双方了解情况。覃某承认与郑某沟通时态度言辞较为激烈,有时喝酒后吵架会动手。法庭核实情况后,认为郑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郑某、覃某、覃某所在村委会及公安机关送达。
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争吵不断,法庭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确保案件能够正常进行审理,也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法官及时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耐心听取其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并客观、仔细、耐心为其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心理疏导,原、被告的情绪都稳定了下来。
给予离婚冷静期
经向双方了解,郑某、覃某二人结婚已经5年多,平时虽有争吵,但并无大的矛盾,最近一次争吵后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鉴于双方目前不能冷静、客观的解决纠纷,本院决定给予双方的离婚冷静期限3个月,并告知双方在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加强沟通和交流,积极努力解决现有矛盾,不得采取可能激化矛盾的言行。
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
冷静期内,本院委托李建会调解工作室对郑某、覃某的离婚纠纷再次进行调解。调解员从亲情和家庭观念上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劝双方静下心来,细细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相互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沟通和交流,彼此尊重与信任,不要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共同将家庭生活经营好。
邀请妇女联合会参与调解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本院邀请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妇联工作人员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对覃某进行劝告,在日常生活中,应多体谅妻子的付出,相互理解,杜绝家暴行为,关心爱护子女,努力尽到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
经过人民调解员、妇联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最终,原、被告均表示以后会改正各自的不足,共同照顾子女,将家庭经营好,双方和好如初。
(旬邑法院 赵周锋、成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