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检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勉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26日举行了主题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工商联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十余人参加活动,让大家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
会上,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欧明升向各位与会代表介绍了近年来我院的工作成绩以及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面临的新的挑战和契机。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长春主要介绍了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情况: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二是最大限度加强对勉县企业的保护情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三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四是充分运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介绍了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司法办案标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办案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生产发展;二是严厉打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涉黑涉恶犯罪,严格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借助企业经营严格有组织犯罪的界限;三是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速办理涉企案件;四是找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与捍卫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分析了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设想。希望与会代表们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积极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检察工作开创新成效。
座谈会上各位代表踊跃发言。市、县人大代表党平华讲到:一是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整体社会风气变好了,黑恶势力变少了,企业的经营氛围好了。二是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多做送法进企业的活动。
市、县政协委员张永清表示:企业的经营离不开法律的护航,普通员工需要法律的保护,企业经营者也需要法律的保护,请检察机关多到企业做法律讲课,维护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他与会代表也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准确、更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希望检察院继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利益。
活动还组织与会企业代表参观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扫黑除恶办公室、未检工作区、新媒体工作室,同时介绍了我院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刑事被害人救助等热点亮点工作,生动的诠释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作为,让大家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最后,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欧明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个没有变”的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勉县人民检察院 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