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开辟多元纠纷解决新路径,打造特色“智慧城区”
陕西省基层法院首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在碑林区人民法院揭牌。
“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778件,已达到2018年全年案件的91%,达到2017年全年案件的116%,达到2016年全年案件的150%。审(执)结9536件,民商事结案4953件,其中调解结案1847件,占37.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碑林法院)对外公布了一组数据。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为有效提高审判质效,碑林法院立足审判实际,结合碑林商贸大区的特点,将“枫桥经验”的精髓与法治方式有效融合,将调解辐射至诉前、诉中各个环节,努力健全以群众自治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开辟城市基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新路径,积极打造具有碑林特色的“智慧城区”。
借鉴“小事不出村”,在商会内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8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和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全国知名“枫桥经验”研究专家汪世荣就城市基层法院如何践行“枫桥经验”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张琳明介绍,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和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案件数量“井喷式”增长,同时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法院的判决很难达到胜败皆服的结果。
“我们本来就有通过践行‘枫桥经验’改变现有状况的意愿,汪教授提醒‘自治、德治、法治’要想办法结合起来。”回忆起法院开始改革时的情景,张琳明如是说。
碑林区是西安市的核心城区,企业家云集,商会众多。“会员彼此亲熟,遇到商业纠纷时,作为会长,我时常面对‘不知如何开口’的窘境,只得求助法院,因此给法院增加了许多工作量。”菏泽商会会长邵明汗说。
对此,碑林法院以“枫桥经验”的“小事不出村”为基准点,推动在商会内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法律从业者和商会成员共同组成,法院以国家审判机关的权威身份作为第三方参与并指导调解活动,并对结果予以司法确认。
在碑林法院和区司法局的共同推进下,“菏泽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晋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成立。张琳明介绍说:“下一步,碑林法院将加快推动商会申请成立调解委员会的进程,力争在各个商会之上再成立一个总调解委员会,形成‘每个商会自身的纵向调解+各商会之间的横向调解’的‘网格化’机制,把商会会员之间以及不同商会会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借助社会力量,矛盾化解向诉前延伸
针对类型化、专业化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除指导商会开展行业调解外,碑林法院还加强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旅游局等社会力量的对接,让诸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中,使得基层矛盾化解继续向诉前延伸。
2017年12月,碑林法院与人保西安分合作,成立了人保西安分公司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
据统计,截至目前,碑林法院通过保险公司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相关案件780件,其中按照当事人要求进行司法确认案件65件。
在碑林法院速裁庭张鹏庭长看来,该系统的运用,实现了由法院、公安、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机构等相关单位参与,通过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建设智慧法院,推动纠纷便捷化解
3月,来自厦门的当事人与法院跨越近1800公里,出现在碑林法院互联网法庭上,实现了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异地线上开庭。
据悉,这是碑林法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公开庭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是陕西省首例互联网庭审。
近年来,碑林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大力开发建设“智能审判”平台,通过要素式立案、电子送达、电子签名和盖章、网上开庭和远程视频调解、网上执行等功能创新办案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速裁类案全流程在线办理。
“‘互联网庭审’就是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打破了空间桎梏,变革了庭审方式。”碑林法院院长张琳明说,这是碑林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的创新。
8月9日上午,碑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这是陕西省基层法院首个多功能、集成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能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等全方位服务,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智慧诉讼服务。碑林法院搭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快车,实现了深度服务创新。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王恒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