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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行动丨隔空调解 让孩子开学不“迟到”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刘溪接到张某的求助电话,“法官,我的孩子开学在即,要进行网上报名,可是她的抚养权归属尚未确定,报不了名,请你想方帮帮我.....”

张某是刘溪法官承办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张某与石某离婚后,婚生女小张一直由父亲张某抚养,2018年9月,经过协商,张某同意女儿小张在石某处生活。一年后石某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一审法院在征得孩子同意后依法判决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给石某。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刘溪法官单独与已满十岁的小张进行了沟通,小张表示更愿意与父亲张某共同生活,可张某与石某各执己见,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仍未能解决,刘溪法官决定春节假期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突然暴发的疫情,审判活动均予以延期。现在接到了当事人的电话,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和本案的实际情况,西安中院少年庭迅速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展开案件的调解工作。

刘溪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商议后,制定了电话调解、微信确认、邮寄送达的方案,并向庭长汇报调解方法。经同意,刘溪法官多次与石某、张某电话沟通,以减少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为原则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促成二人达成抚养权归张某、保证石某的探望权调解协议。

 

 

电话、微信完成调解工作后,刘溪法官认真整理了相关文书。在通过张某、石某二人手持身份证的微信照片核实当事人身份后,将调解笔录电子版发送给当事人确认,详细告知相关事项,以此为依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通过邮政快递及时送达当事人,要求二人随后补签纸质版调解笔录和送达回证。至此,西安中院少年庭利用手机、微信等顺利调解了这起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解决了案件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让孩子开学不“迟到”。

疫情无情人有情,司法为民牢坚守。西安中院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灵活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协调当事人,及时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接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