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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善意执行,快速执结抚养费纠纷案

摘要

本案执行法院在疫情期间,利用网格化登记管理和大数据平台,迅速掌握被执行人下落,制定“双意”方案通过微信平台“快、谈”方式促使双方和解,自动履行。

基本案情

陈某丽与吴某刚离婚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15日经镇坪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吴思柔随陈某丽共同生活,吴某刚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于每年5月1日、11月1日前给付。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得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另查明,被执行人系四川省隆昌县双凤镇余家桥村人,自与陈某丽离婚后,外出打工,近四年去向不明。受疫情影响,申请人母女因无经济来源,现日常生活陷入困境。

这是给付抚养费的涉民生案件,依靠当地政府和村委会救助仅能解燃眉之急,找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刻不容缓。现正值疫情特殊时期,避免密集接触当事人和外出办案。如何在特殊情况下快速查找到被执行人是本案的关键点,被执行人在外地如何督促其迅速履行是发力点。

针对本案客观情况,电话和申请人法定代理人陈某丽沟通,制定“双意”方案。即在找到被执行人后,同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在未找到被执行人或找到后协商不成、被执行人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通过救助金救助的方式使其满意。

理清了办案思路,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那么在解决关键点上一定要快,执行法院利用疫情期间的网格登记管理,在被执行人户籍地村委会未查得其信息。在执行法院某大数据平台,查得被执行人的手机号并成功添加其微信后,告知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该案现进入执行。征得其同意后微信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申请人目前的生活困境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给付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2020年3月18日,执行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三方连线,于情于理谈抚养费问题,促使双方和解,被执行人于当天将2020年前申请人抚养费32000元凑齐转账支付给陈某丽,申请人放弃其他权利,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抚养费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母女生活困难,应迅速采取措施施加于被执行人。考虑到疫情期间,通过网络查控又未查得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又在外地的客观情况。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时间长而且效果不好。执行法院依照最高院《善意文明执行意见》为指导,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个案的客观情况,制定“双意”方案,用微信“快、谈”执行,顺利执行完毕。依法较好的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减少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善意执行对执行案件办理在宏观方向有积极引导作用,这是地方依法治理中治理能力的重要提升。

(镇坪县人民法院  陈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