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法院深化“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取得良好实效
近年来,安康市各级法院积极创新,扎实开展 “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助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在推进中,采取了有力措施。制定专门文件,安康中院为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执行”专项行动的意见》,对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认真摸排,对终本结案的“扶贫执行”案件进行摸排,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时实现贫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分类落实,对被执行人为贫困户的执行案件建档立卡,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对和解不成的执行案件,明确享受政府“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被执行人一律终结执行;对贫困户基本保障用房、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养老等扶贫保障资金不能列入执行标的;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执行,充分保障参与入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合作组织能生存发展,保障贫困户稳定的收入来源。
据悉,自2017年安康中院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受理“扶贫执行”案件828件,执行到位2641.7464万元并全部兑付贫困申请人,236名贫困当事人因案件执结而脱贫,对192名当事人救助287.92万元,将案件执行不能的22名困难当事人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这一做法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安康市委政法委 吉茂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