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聘任司法监督员 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了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和途径,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8月12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唐敏娟等20名同志为司法监督员,聘任期限五年。
据了解,本次聘任的司法监督员是按照一定程序选聘,以兼职形式对法院工作履行外部监督职责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从“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法律学者、律师和企业社区代表中聘任,大家行业领域不同、职业岗位各异,具有广泛代表性。司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反映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和成效等。为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宝鸡中院将采取赠阅有关报刊书籍、定期通报全市法院重要工作情况,组织司法监督员视察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大要案庭审、见证和参与现场执行、座谈调研等各项活动,使司法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法院工作情况。
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是司法公信力的核心要素,面对转型时期矛盾凸显的社会现实,宝鸡中院加强司法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多方面的监督,让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早知情、广知情、深知情,并通过司法监督员向普通民众传导法院声音,将有助于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司法、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干警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公众误解、增进全社会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表示,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首要位置,充分尊重司法监督员的工作成果,借助司法监督员的智慧与力量破解法院实际工作中的难点赌点,让司法监督员的工作落地见效,让监督员们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呼声较高的司法问题反馈给中院,中院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史红海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