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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指示要求,加大汉中“两汉三国”等著名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力度,近日,汉中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要求各县、区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履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并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保护义务,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毁损文物的修缮和复原,初步形成全市检察机关保护文物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活动明确了“两汉三国”相关历史文化古迹保护是否良好,是否疏于保护、是否有游人乱刻乱画乱涂乱抹等现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改建迁移拆除、是否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等十项监督重点。

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及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案件主要包括摩崖石刻类、古建筑、古遗址等。存在问题主要是未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无防火防盗设施、以及占用古遗址修建民房、种植庄稼、标示不规范、且长期无人管理等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共摸排涉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涉及汉台、勉县4处文化古迹和文物。通过行使公益诉讼检察职权,督促协助行政机关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保护措施,切实提升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工作质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意义。针对专项活动明确的监督重点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挖掘案件线索,严格办理案件,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争取在全市形成文物保护的工作合力。

(汉中市检察院 杨青 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