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检察院探索出台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工作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社会治理,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汉中市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二十七条,规定全市两级院要严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达成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贯穿于检察办案始终。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对符合规定的,应当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要重视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慎重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把握逮捕的必要性及起诉标准,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遵循“两高”指导性案例所明示的判断规则,注重办案的质量效果,切实降低捕后、诉后轻刑化率。《办法》还明确了案件评查、业务考核及免责情形等监督管理规定。
(汉中市检察院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