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借力“外脑”提升公益诉讼质效
11月17日,记者从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该院于2020年5月聘任了15名来自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等不同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兼任检察官助理。自聘任检察官助理以来,该院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遇到的问题,多次向聘任的检察官助理咨询并采纳意见,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11件。
近日,该院检察官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糕点店制作销售的面包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问题向检察官助理进行了咨询。检察官助理解释说:“糕点店制作的面包虽然没有按照预包装食品的形式售卖,但也应按照散装食品销售的规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得到准确答复后,检察官根据食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就某糕点店自制销售的面包外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违规行为,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安排人员对该糕点店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对其他糕点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通过邀请聘任的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协助检察官现场取样勘验等形式,让聘任的检察官助理为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
(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 孟德燕 雷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