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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元工程款讨回来了

听证会现场。

“感谢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帮我们讨回了14万元的工程款和工资!”近日,申请监督人陈某某在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对办案人员说道。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2年至2014年,陈某某等13名农民工从承包人马某某手中分包了部分工程。工程竣工后,双方一直未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决算。陈某某等人多次向马某某提出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决算,并要求马某某支付劳动报酬。几经交涉无果后,陈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以双方当事人未进行工程量确认、决算,判给付工程价款等依据不足,驳回了陈某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陈某某等人不服法院判决,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受案后,立即启动了民事申请监督程序,由主管副检察长师蒙承办此案。

在案件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卷,充分了解案情,找出了双方纠纷的主要症结,随后多次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联系沟通,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决算。为充分维护当事双方利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律师代表均发表了各自看法。参加听证会的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屈万荣说:“作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成员单位,检察机关很好地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促成当事双方和解。今后,劳动监察部门将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结果反馈等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流转和处置,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次民事监督案件矛盾的有效化解是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说:“检察机关既要依法办案,还要释法说理,更要服务群众,不断延伸检察服务的长度,达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