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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级法院依法二审宣判伍邦等29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12月28日,宝鸡市中级法院对伍邦等29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份,伍邦化名米圣租用广州市白云区永泰T6创意园和广州市白云区花园路名珠创意园等地,借用他人名义先后(出资)注册广州聚领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星逸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周威等28名员工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主要针对中老年人以推销保健品为幌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共骗取被害人资金563万余元。一审法院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伍邦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威等28人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人民币90000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宣判后,伍邦等19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宝鸡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伍邦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介绍,该案被告人较多且分押5地,涉及重庆、四川、山东、河北、陕西等地288名被害人,涉及288宗犯罪事实,形成85册案卷,社会影响较大,案情较为复杂,二审裁定书达660余页。承办法官提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团伙作案、分工明确、手段隐蔽、骗术多样等特征,在人民法院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大群众面对生活中“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要提高警惕、留心辨别是否有诈,特别要注意防范网络等交易平台“高收益”“高回报”的虚假投资宣传,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宝鸡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