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来电背后的责任与担当
“叮玲玲,叮玲玲!”正在伏案赶写判决书的郑蔓法官,思路被突如其来的电话声打断,“喂,你好……”还没等法官说完话,电话另一端便传出这样一段话:“郑法官,谢谢您,今天我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了,要不是您多次调解,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原来是他,听到李某顺利拿到赔偿款的消息,法官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2018年2月,被告张某驾驶小型汽车沿茯兴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肇事点时,与沿北环路由东向西骑行二轮电动车的原告李某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李某无事故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由此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花费共计30余万元。一场意外事故,让本就生活拮据的李某一家陷入困境,为此,李某家属多次找到被告张某,而张某也是无力赔偿。无奈,原告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郑蔓收到案件后,及时翻阅卷宗,了解案件情况,发现原告李某只起诉了被告张某和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而张某无力赔偿,保险公司也有赔偿限额,远不够李某的治疗费。凭着以往审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她拨通了张某的电话,想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和肇事车辆投保情况。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并前往保险公司核实,终于发现被告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还投有商业保险,而事故刚好发生在保险期间届满前一天。这一“意外”的发现,不仅让案件事实更加清楚,也让李某的花费能够得到全部赔偿。通过多次沟通协商,面对面调解,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以案释法,并引导双方做好赔偿医疗费等证据材料,终于双方达成调解,保险公司表示尽快完成保险报销手续,并于调解次日向原告支付了各项费用。
一句感谢,一份肯定,一份责任!泾阳法院干警将更加努力,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郑蔓 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