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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诀”密织保护网——宝鸡市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侧记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宝鸡市检察机关未检干警深知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责任有多大。

近年来,宝鸡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四字诀”密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落实检察责任。

以“惩”字诀,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宝鸡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快办理;同时,严格区分案件情况,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从重提出量刑建议。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伤害、虐待、欺凌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119人,起诉194人;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19名轻微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督”字诀,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学校作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主阵地,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了“一号检察建议”督导组,深入102所学校、22个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明察暗访,并通过联合督导,向教育部门提出整改落实建议28项,取缔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24家,排查整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228个。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督导成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等。2019年以来,针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问题,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向教育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12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权益。

以“育”字诀,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市、县两级共13位检察长兼任了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进行开学季法治教育;同时,积极探索法治教育新形式,通过设立校园法律图书专柜、制作法治课堂节目、举办法治夏令营、走村入户搭建留守儿童流动法治教育平台、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设未成年女学生自我保护专题课堂等,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同时,着力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法治巡讲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230所学校举办巡讲262场,覆盖幼儿、学生、教师、家长36.62万人次;3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进校园”活动优秀巡讲员,2名干警研发的课件入选全省“精品课程”。

以“联”字诀,着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同机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着力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对被侵害未成年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双向保护。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宝鸡市委签订了《宝鸡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指导陈仓、岐山县(区)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落实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2020年,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在陈仓、岐山县(区)院分别试点建设了“一站式”办案场所,与相关部门协同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及司法救助,最大限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企业建立两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罪错未成年人搭建了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平台。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宝鸡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部署,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为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谢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