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打好检察监督组合拳 挽回国有财产百余万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宁强县有24家企事业单位自2012年以来拖欠劳保统筹费用1700余万元未缴纳,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2020年10月28日向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劳保统筹基金是陕西省按照国务院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列项用于建筑工程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按照建筑工程造价的3.55%由工程建设主体缴纳。
宁强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于2020年11月18日召集了24家单位集中送达催缴欠费通知书,并向与会的单位宣读了检察机关督促其履职的检察建议。
针对劳保统筹收缴的争议,宁强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办案人员又开展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对部分欠缴主体进行了释法说理。行政征收相对人陈述了未按期的理由,因疫情的影响和企业的经营困难,愿以分期缴费的方式缴纳欠费。后经检察机关的调解促使两家企业与行政机关达成按期缴费的一致意见。双方的争议得到实质性的化解,为劳保统筹的追缴开了好头。
在这两家企业的带动下,截至2020年12月底已有6家欠缴费用的单位缴纳劳保统筹费用122万余元,还有多家建设单位主动联系行政机关愿分期缴纳欠费。该院第二检察部通过履行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的多项职能,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通过化解行政争议助其履职,打出检察监督组合拳,确保了国有财产被依法收缴。
(冯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