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和“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韩城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在全市8个镇办中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通过严格按照申报、征求意见、公示、审核等推荐评选程序,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命名了晨钟村等22个村(社区)为“韩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韩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创建标准,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时间、条件、程序等内容。
二、创新形式,推进示范建设。大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宣讲,大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送法下乡、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深入各镇办开展《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宣讲活动,让法律深入寻常百姓家,使村民学法用法常态化。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8个镇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05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加强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三、提档升级,提升创建水平。以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建设为重点,通过建设法治文化街、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地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通讯员 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