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诉前检察建议守护师生安全
“面对孩子的安全问题,我们检察机关绝不马虎!”1月27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贾翀说。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安全,近期,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天桥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2020年11月28日,该院接到举报称,一名学生从高新区一学校门口天桥东南侧的阶梯处滚落,天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接举报后,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在现场,我们看到天桥设在学校校门口20米处,上下学时有许多未成年人从此通过。但天桥未设计扶手且阶梯较陡,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贾翀说。
针对调查情况,该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对桥体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以及桥体设计、管护归属等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经过查找法律法规依据和走访市政设计院专家,专案组干警查明,该桥体未成年人通行量大但两侧未在80厘米处设置扶手,且阶梯角度不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2020年12月11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并进一步了解到,该桥于2019年6月交付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养护,学校负责天桥西侧通道师生通行时安全防护职责。随后,该院向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对天桥的扶手设置、上下阶梯坡度进行整改,并建议学校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师生通行时安排专人控制通行数量,进行安全提示。
1月15日,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称已对天桥加装了扶手,同时解决了阶梯角度不合理的问题,保障了未成年人通行安全。
据了解,该案系西安市未检系统首例公益诉讼案件。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中办理工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参与和推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