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化解群众心里的“不满意”——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交调委小记

“调解免费、咨询免费”的字样,醒目地贴在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办公区交调委调解室门口两边。“每天的案件矛盾争议都不一样,案件有的涉及当事双方、当事三方、当事多方,有的还会延伸到家庭内部。”2月23日,沣西新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调律师、调解员张青俊说。

近年来,沣西新城党委政法工作部、新城司法局围绕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品质,不断创新法律便民服务模式,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在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进一步提升。

“每一起交通事故调解后都没有反弹,源于交巡警大队民警高质量的办案。”张青俊说。从事故出警现场绘图到当事双方责任划分,执法办案流程的每一个细节,都体现了交通法律法规的公正公平,这给交调委顺利调解奠定了不反弹的基础。

“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当中真正享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平,高质量的办案结果是前提。”沣西新城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赵鸿说。据了解,交调委进驻交巡警大队近2年时间,已成功化解辖区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900余起,有时一个月多达60起,及时消除了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次生矛盾,从源头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安全。

1月20日12时30分许,李某红驾车与沿东马坊村通曹坊村道路行驶的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的是77岁的辖区居民史某某,摩托车上载着80岁的陈某某。交通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在该案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因额外20%的医疗费用和老人误工费发生争议。当事一方李某红坚持保险公司的认定方案,拒绝支付误工费和20%医疗费。而史某某、陈某某家属认为,老人的医疗花费和误工费,起因是李某红驾驶车辆所为,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调解员坚信,按照国家法律和标准执行不会有错,国家规定公民个人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支持误工费赔偿,这一点得到了双方的认同。针对额外的20%医疗费用问题,调解员按照交巡警大队办案民警责任事故划分比例来划分,史某某、陈某某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0%的额外医疗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各自分担。当事双方同意调解员的调解方案,该案圆满调解结束。

“调解的重点是化解群众心里的‘不满意’,帮群众算明白因一点钱劳心费神打官司不划算的账。”张青俊说。针对当事一方已经完成赔付,但另外一方无法及时完成票据交接的问题,交调委还制定了“赔付现场结算票据现场结清,票据及时补齐差额赔付到位”的灵活机制,预防了部分当事人因不确定的单方因素,影响案件调解质量。

现在,沣西新城交调委已经成为沣西新城交巡警大队开展业务工作的得力助手,具备专业水平的矛盾纠纷化解人员,有效地缓解了大队警力不足的问题,并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开拓了一个新渠道。

(记者  董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