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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筑牢川陕人民饮水安全防线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监督对水源西流河上游的整治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治理力量得到整合,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川陕人民饮水安全得到了保障。”3月18日,汉中市检察机关与广元市检察机关在共同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时,承办检察官高兴地这样说道。

2020年12月21日,广元市旺苍县检察院向宁强县检察院移交了一起涉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涉案地点位于川陕交界处的宁强县毛坝河镇川陕公路边的山坡上,是一处临时垃圾堆放点,且位于水源西流河上游,可能会造成水源、土壤污染。宁强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院早在2018年就对此处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了立案监督,且已整改到位,现在出现了问题反弹回潮。为尽快解决四川人民水源上游的污染隐患,避免整改周期过长,宁强县检察院检察长依据相关规定,在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基础上,积极与宁强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就该污染问题的清理整治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围绕此案与来自四川、陕西两省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专家等5名听证人员召开听证会,积极汇聚合力保护老百姓饮水安全。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污染饮用水源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领域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为全力守护老百姓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汉中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