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的土地回来了
当事人握手言和。
“国有资产终于收回来了!这让我们这些参与办案的检察官感到一丝欣慰。”3月28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斌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20世纪80年代遗留下来的国有土地流失问题,一直是铜川车务段富平车站副站长李建光的一块心病。今年1月,在陕西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的一番努力下,李建光终于去掉了这个心病。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20世纪80年代初,渭南市富平某公司在富平车站货场内修建了一批房屋,用于加油站存储、装卸油罐。2004年,该公司注销,改制成立了新公司,但在新公司的固定资产中并没有登记上述房屋资产。2012年左右,新公司的职工师某搬入房屋居住。2018年,富平车站清查国有资产时,通知师某及其单位腾退房屋,但师某以其向铜川车务段缴纳过租金为由拒不腾退,国有资产面临继续流失的危险。
2020年,铜川车务段响应上级提出的普速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要求,对车务段沿线各站违章及破旧危房进行拆除。同年10月9日和11月2日,富平车站先后两次通知该公司拆除房屋,并多次通知师某搬离、腾退房屋,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函请求协调处理。其间,富平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普速铁路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牵头单位,发函要求富平车站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铁路货场内彩钢棚乱搭乱建问题整改完毕,并报省、市相关单位销号。随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富平车站货场内建房问题,作为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反映。
为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立即部署,由分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铜川车务段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铁路建设用地的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收回被占用的铁路建设用地,摸排辖区内所有铁路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民事支持起诉情形的案件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进一步完善预防铁路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完善制度措施;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20年1月26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铜川车务段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铜川车务段副段长李杰表示将在两个月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最终,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座谈协商,铜川车务段与某公司代表师某达成了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富平车站退还师某1万元,师某腾退房屋。
协议签订4天后,检察官们再次来到富平车站货场,发现师某已搬走,房屋也已拆除,土地恢复平整。
1月14日,李建光拉着王斌的手激动地说:“这家公司占着这块地,我们好几年都收不回来!如今,多亏铁路检察院帮忙,终于把腾房的协议签了!”
(杨扬夏子 刘卓 惠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