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里的救助
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听证会现场。
4月15日,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家中,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了该县首例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申请人王某是一名退役军人。2017年3月,在帮邻居修房时,因对方机械操作失误,王某从高空摔下,致肢体一级伤残。虽然法院判决王某的邻居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其没有赔偿能力,导致赔偿款执行不到判决数额的十分之一。王某父母年老多病、一双儿女尚年幼、妻子要照顾全家老小,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3月16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署了关于推进涉军人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涉军人员司法救助工作站。随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案线索。受理线索后,该院立即开通涉军人员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办理了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为了确保办案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考虑到王某出行不便,该院在王某家举行了公开听证,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在了解案情后,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对王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后,该院向王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同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也为王某一家送去慰问金,鼓励王某重树生活信心,尽快走出生活困境。
为了做好后续帮扶工作,该院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集镇、村(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座谈,研究讨论对王某的后续帮扶救助措施以及相关工作。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合合表示,该院将继续发挥涉军人员司法救助工作站优势,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联系,深入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涉军人员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充分沟通,调动社会积极性,最大限度帮助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涉军人员尽快摆脱困境,切实维护涉军人员合法权益。
略阳县镇、村(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持续关心和关爱王某一家,从残疾人公益岗、产业扶持等方面解决王某一家人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