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签约现场。
为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5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根据协议,签约各方通过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记备案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诉调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协议中明确提出,对起诉到西安市各级人民法院以及立案登记的证券期货纠纷案件,西安中院将以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或邀请等形式,委托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司法确认。
西安中院副院长赵海峰表示,此次签署合作协议,各方一同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既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纷需求,又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悉,为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西安中院着力构建“专业调解+示范判决+司法确认”三位一体合作框架,为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纠纷审判质效夯实基础。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