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提升涉未成年人审判水平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全省实际,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领导机制、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办案机制、完善配套设施、扩大工作效果、加强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意见》指出,在高院、各中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同时建立健全全省三级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机构,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保护、法治教育等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确保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机制化运行。
《意见》强调,少年法庭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承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要建立未成年人立案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未成年民事诉讼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缓”措施。要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白皮书制度,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要优化少年法庭工作考核机制,将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司法建议等纳入绩效考核和办案任务折算范围,树立重效果的办案导向。要建立重大敏感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指导机制,健全少年法庭物质装备及经费保障机制。
(通讯员 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