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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解决好三个服务问题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群众一线的作用,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大力推行“五步一目标”工作法,通过解决三个服务问题提升工作效能,扎实有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制度保障先行,解决“规范服务”问题。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从案件审查、审批、受理到办结,每个环节都有专人严格把关,有力保障了每个案件都能做到符合门槛的准入化、办理程序规范化,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五步一目标”措施到位,解决“如何服务”问题:一是坚持应援尽援,走好扩大受援面、增加援助数量第一步。健全完善援助信息库,开展专项援助。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走好援助案件高标准第二步。严控办案关口提升案件质量,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案卷。三是建立健全站点,发挥站点联络作用第三步。在全县14个部门、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9个村委会(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打造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柱,以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联系点的三级联动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了全县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四是加大法援公开力度,走好便民服务第四步。创新开展法律援助“八进”活动,面对面开展普及法律杜绝法盲宣传活动。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整合,制定了轮流值岗机制,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提升为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并将线上服务延伸至线下。五是开通特殊人群“电话受理、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第五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采取电话受理、上门办理援助手续的方式,提升优质惠民的服务措施。六是介入诉前调解,达到为民办好实事目标。对于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采用诉前非诉讼调解模式,既缩减办案时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减轻了承办人工作量,有效提升了办案效果,达到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的终极目标。整合公共法律资源,解决“全面服务”问题。参与“四警包村服务群众”活动,加大与村镇沟通,发现苗头性案件马上介入,与公检法联合办案,减少上访案件发生;参与信访案件调解,法援律师多次参与县信访群体案件的调解,将法律服务政府、服务群众措施落实到位;参与人民调委会案件,与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成功调解多起案件。参与“普法讲师团”宣讲活动,整合县普法办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八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养。

通过“解决三个服务问题”措施的落实,促进法律援助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同度和满意率,也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黄龙县法律援助中心 杨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