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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变身”记

“这里以前不是农家乐吗?现在怎么成了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以前的农家乐没有手续,被拆除后改建成了法治教育基地。”

“拆违建、建基地,教育警示后来人!这事值得点赞!”

……

这是5月初,群众在参观勉县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时的一段对话。农家乐如何“变身”成了法治教育基地?这事还要从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地公益诉讼案说起。

2019年5月,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秦巴生态环境资源专项活动时发现,位于风景名胜区定军山的军山憩苑农家乐未经审批,擅自修建农家乐项目。随后,该院立即展开立案调查。

经查,2006年12月,汉中某公司职工廉某、王某与勉县定军山镇诸葛社区签订协议,租用定军山仰天洼的农用地用于旅游开发,租期为60年。随后,廉某、王某又将该地转租给米某用于修建农家乐。2009年5月,勉县旅游部门批复同意该项目规划方案。同年,该项目在未经国土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4月建成对外营业。经核查,该违建项目位于秦巴生态重点保护区内,共占农用地9.14亩。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勉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军山憩苑农家乐非法占地行为予以处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2019年7月18日,勉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回复称,已对军山憩苑农家乐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收到回复后,勉县人民检察院与勉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沟通,及时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在了解到行政处罚执行难度较大的情况后,为确保监督取得实效,该院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对当事人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行政机关拆除违建项目。同时,为避免拆除违建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生态环境污染,该院会同住建、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对拆除后如何处置建筑废料进行了详细规划。

2020年1月初,勉县人民检察院就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通过实地回访,发现该违建项目已全部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全部复垦、绿化,生态环境资源得到了恢复。为构建秦巴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和长效管理制度,勉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与县秦巴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山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检察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

今年4月,为发挥该案的警示教育作用,勉县人民检察院在违建项目拆除原址上建立了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同时,该基地被县党委确定为党政机关履职尽责示范基地,旨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关注度,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公益、支持公益、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切实让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管权治吏、护蓝增绿、警示教育等方面发挥最大效能。

(焦伟 记者 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