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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宜君法院灵活执行涉民生案件,又攻克一起“骨头案”

2017年铜川中院指定宜君法院执行一起李某与耿某某抚养费纠纷案。该案因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产生矛盾,双方均情绪激动,行为偏激,所以中院将该案的执行指定给宜君法院。

宜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避而不见,执行难度非常大。申请执行人几乎每个月都来申请执行一次抚养费,给法院造成相当大的压力。执行人员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双方均同意用为婚生子改姓为条件协商抚养费,随后将工作重点放在给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做思想工作上。通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因素,求同存异,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均表示非常满意。

该矛盾的顺利化解和该案的圆满执结也说明,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要坚持群众立场,充分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机械执法,真正做到法理和情理相结合,在群众满意上作出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