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从不会缺席 被执行人11年后终还款
6月16日,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旱坝村村民委员会作为申请执行人在宁陕法院接待室收到了被执行人现场交付的2万余元现金,数目不算大,但给一起长达11年的执行案画上了句号。
2009年9月宁陕县太山庙镇村民邓某驾驶同村陈某的两轮摩托车撞上了宁陕县城关镇旱坝村的五保户向某,向某受伤后言语意识表述不清,只能由向某所在村委会代其主张权利。
2010年4月向某将肇事者邓某与车辆所有人陈某告上法院。宁陕法院判决邓某与陈某分别负担向某医药费70%、30%,邓某赔偿向某其他经济损失300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邓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履行义务。
2010年10月,向某向宁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来到邓某家中发现家中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当时的执行措施有限,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邓某,难以有力惩戒和震慑被执行人。
就这样,该案一拖就是11年,申请执行人向某也于2012年病逝,虽然执行干警对该案一直持续关注,但仍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似乎该案也就这样不了了之。
2021年,执行法官对该案再次进行翻查,找到宁陕县城关镇旱坝村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耐心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向某作为村中的五保户,且无遗产继承人,村民委员会可担任遗产管理人并作为申请执行人主张权利。
不久,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邓某银行账户在2020年8月有一笔十余万的资金进账,三天后即被全部取走。根据该线索,干警调查到该笔款项为345国道改建给邓某的占地赔偿款,并且发现赔偿款是被邓某的继子周某取走。干警找到周某,起初周某拒不承认,但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周某承认了取走赔偿款的事实。
2021年6月,邓某的继子周某与宁陕县旱坝村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来到法院,就赔偿费用达成和解:由于向某已经病逝,由周某一次性给付村委会22000元,该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向某卧床三年的护理费与丧葬费用,至此,长达11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向执行干警说道:村委会一直欠着照顾向某的小钟三年的护理费,向某的丧葬费用也是村委会垫付的,本来已经不报希望了,没想到法院把钱执行回来了,我们真诚地感谢人民法院!
据悉,自今年2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宁陕法院对以往案件实行自查自纠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处理,真正保障了胜诉人的权利,做到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通讯员 李彬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