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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下倾听——陕西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纪实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树立全面、客观、公正的办案理念,不断提高公开听证质效,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扎实的工作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6月7日,陕西省检察院干警在接受采访时说。

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省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推进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将公开听证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共组织公开听证1649案,涵盖拟作出不起诉、不批捕、不立案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多种类型,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陕西省检察机关从2019年开始部署,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通知》,将公开听证工作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省检察院将公开听证工作纳入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项目及核心业务数据考评指标,倒逼检察官增强公开听证意识,不断提高叙述案情、情节认定和释法说理能力,并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公开听证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公开听证成效、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929案。2020年10月,全省各级检察院实现了公开听证工作全覆盖。

2021年4月9日,咸阳市武功县检察院就加油站扫码支付存在安全隐患举行了公开听证会。该院根据听证结果向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加油站开展专项排查,依法查处违反危化品安全经营有关规定的行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促使辖区10余家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扫码支付全面叫停,消除了安全隐患。榆林市靖边县检察院在办理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该案被害人白某某家中情况困难,其夫石某甲及其子、其孙女都患有严重疾病。案发后,该家庭失去收入来源。2020年12月14日,靖边县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为被害人家属石某甲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2021年4月7日,该院与靖边县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黄蒿界镇政府共同商定,将石某甲一家纳入镇政府重点关注对象,持续加大对石某甲一家的贫困产业扶持力度,每月给其子石某丙发放生活费1000元,其心脏搭桥手术费用从县医疗保障局的医疗救助基金中全额支付。公开听证工作,在消除安全隐患、为群众排忧解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开听证工作,陕西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一些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申诉案件,采用各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公开听证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化解矛盾。2021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对杨某某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位听证员参与听证,通过最高检、省、市三级协同联动、共同参与的模式,还原案件全过程。三级办案机关共同释法说理,推动检察办案更加透明、规范。 2020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信访积案清理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对我省546件重复信访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和交办。2021年5月19日,省检察院对此次专项工作中的一件重复信访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检察机关利用关中监狱指挥中心视讯系统,通过听证员在监狱办公区域、申诉人在监狱服刑区域“一内一外”的同步视频,在线上开展公开听证,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在公开听证工作中,省检察院建立了公开听证案件观摩制度,在取得申诉人及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邀请其他地市检察干警旁听观摩,促进相互借鉴学习。2020年7月17日,省检察院在汉中市召开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观摩会,7月30日,在铜川市召开谭某某申请立案监督公开听证观摩会。会上设置了专家解读环节,由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解读,效果良好。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杨扬夏子 杨纯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