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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出台长效机制深化整改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不断推向深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所暴露出的司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6月15日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巩固转化教育整顿成果。

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送达程序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暂行规定》《执行案款清理暂行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限管理的意见》等制度;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暂予监外执行操作规程》两个制度;针对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干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为了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官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两个制度;针对干警交流轮岗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中青年领导干部培养储备的意见》《关于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制度》两个制度。铜川中院在制定出台的多项制度中,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执法司法监督制约、素质能力提升和干部交流轮岗4个方面制度机制的实施,着力推进长效常治。 

(李成龙 通讯员 张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