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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志丹法院:建立长效考核机制,扎实开展“四项活动”,推进“四有”法院建设

3月16日上午,志丹法院召开专题工作落实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振强主持,全体法官干警参会。

会上传达了全市政法和法院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高勇安排部署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审判小组组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

就如何在审执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势下做好全院整体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武要求,要以建立科学、全面、公正的长效考核机制为基础,全力推进“四有法院”建设目标。刘院长指出,法院人财物整体上划管理和绩效奖励的实施,为建立和实施长效考核提供了良好机遇和有效的物质保障。结合法院的特点,要建立“1+4+1”的考核机制:首先,突出法院审执为中心的业务特点,对案件质效实施标准化考核。法官考评委员会和审管办要对每一起审判执行案件需要重点注意的质效指标予以明确,比如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调撤率、当庭裁判率、执行到位率等,要让每一名法官、执行员对照指标就能明确应该注意什么,自己每周、每月、每季度的短板在哪里,可以及时予以改进。同时,要科学合理确定审执人员的办案基数,做到公正分配案件。其次,要从四个方面实施年度综合表现的等级化评价考核。即对每一名法官干警每年度执行审判纪律、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党员职责和开展调查研究等四个方面的表现评定等级,每一个等级评价直接与年终绩效奖励分配挂钩,真正体现绩效考核抓住重点(案件质效)、突出全面(履职评价)的效用。第三,从优化审执对接和加强临聘人员管理的角度入手,实施逆向评价考核。从法院案件运作的流程看,立案、审判、执行好比一个规范的流水作业,前一个环节的任何瑕疵,都可能给后面的程序造成阻滞、形成困难,特别是审执对接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多,比如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不准确、判决执行标的不明确等问题。要加强审执对接,重点是要赋予执行人员对审判环节的逆向评价权力,并将执行局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评价与法官的绩效挂钩,真正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作为临聘人员的主管人员也要对其实施等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临聘人员的考核依据,对评价不符合法院工作的,坚决辞退。案件绩效的标准量化考核+四项综合表现等级评价考核+执行对审判的逆向评价考核,就构成了 “1+4+1”的长效考核机制。只要抓好抓实了这一考核机制,不管开展什么专项活动,都会事半功倍。

刘文武院长最后要求全体法官干警要“明是非但不做是非人”。明是非就是要坚守做人的底线:讲原则、讲大局、讲团结、讲诚信。不做是非人就是领导干部要相互包容,求同存异,有大的胸怀,法官干警要相互扶助,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有集体的观念。做好了这一点,我们的工作和我们的集体才真正符合优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