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镇巴县检察院多项措施确保清明节风清气
清明佳节即将到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节日“四风”反弹,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加强节前检务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新环境。
清明佳节期间。镇巴县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要提倡文明祭扫,严禁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严禁以扫墓祭奠名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严禁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老乡、亲朋好友吃住行游等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回乡扫墓祭奠、走亲访友期间指使或接受其他单位和人员安排的宴请、住宿及旅游等。
在清明小长假期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交叉督查形式,对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以身边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时时为干警敲响警钟,做到防范于未然。要求干警在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的防腐拒变能力,加强对全院干警反腐倡廉教育,做好自身的职务预防犯罪工作,杜绝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干警的廉洁自律作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将纪律检查树立自己廉洁的检察形象以促进社会各界的赞同。同时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和吸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要求全院干警要引以为戒,在检察工作中将纪律挺在前面。(张峰)